更新时间:2022.0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有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对被执行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账户内的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以及其他的执行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种类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每日按一定比例对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二)执行罚: (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代执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
公安、海关、税务、国安等很多行政机关都有强制执行权。这些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具体如下: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