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医疗费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类案件,申请人大多是由被申请人供养的,往往依靠被申请人给付生活费或者支付医疗费用,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如不先予执行,申请人会陷入困境。 第二类案件,属于申请人付出劳动报酬,如应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等,申请人是依靠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和供养家属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主要是指: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案件。这些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对于先予执行的事项,不是必须需要提供担保的,仅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出担保的情形下应当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权利人要保全财产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不需要进行抵押的,只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人身损害医疗费用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先交执行费,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