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条件既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又须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
担保合同与反担保合同的案件管辖不一样。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的法院进行管辖。
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或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
成立的条件有:(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认的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合同于交付以外的时间成立,保管合同仍于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2)保管物的交付,是指你爷爷将对画的占有移转至保管人 (3
1、保证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2、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
签订保管合同文本,有以下条款: 1、保管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址; 2、保管物品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保管注意事项; 4、保管场所、费用和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等。根据《民法典》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保管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 不属于。保管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属于双务合同。 保管合同就是对物品进行保管的合同,即双方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保管人支付一定费用或免费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时间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
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1、订立合同时一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2、订立的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3、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威胁,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本意的;4、订立合同时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