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成败。对证据材料的组织,对侵权行为的论证分析以及投诉请求的合理性是至关重要的。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1)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
商标侵权处罚如下: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对于选择起诉的诉讼,侵权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
根据商标的有关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招徕、销毁商标侵权标志;消除现有商品上的侵权商标;直接收缴商标侵权专用的模具、印版等作案工具;前四项措施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
1、未经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的的注册商标;2、为经许可,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类似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3、销售侵犯商标的商品;4、伪造他人的注册商品的行为;5、未经允许,更换注册商品并将更换后的商品投入市场;6、明知他人实施侵犯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相互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因商标权属发生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暂停查处。中止事由消除后,恢复或者终止案件的调查
一是涉嫌侵权人未提供或者真实有效地提供可用于核实其非法经营金额的信息,一般不能判断为非法经营金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当结合其他情形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否有侵权记录或者重复侵权,或者由产品的上级供应商或者下级销售商或者代理人证明其是否生产或
商标侵权可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或者部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的具体内容、请求人的姓名地址、侵权人的姓
起诉:向有管辖权之法院起诉。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管辖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1-2个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立案: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当事
重复诉讼是指当事人在提起的诉讼获得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民事案件审判实务中,对于“重复起诉”的认定采取了如下识别标准:对于重复起诉的当事人,人民法院不能一概驳回起诉或者
商标侵权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