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代位权与债权的关系为代位权是债权法律效力的体现,只有债权存在,债权人才可以行使其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使其代位权。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如下: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5、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6、主债和从债; 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8、一时之债和继续之债; 9、无因管理
破产法中的债务债权关系是只有明确债务债权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保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
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是: 1、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债权债务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债权债务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
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是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请求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也不存在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因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债务人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债务人的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属于金钱债务,种类相同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一方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是: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有很多种,有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债权是享有要求相对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而债务需要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义务,两者是相对的但不能独立存在。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债权人,有债务的自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的规定为,如果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的,则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