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
提起股东解散公司之诉的流程如下: 1、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股东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申请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申请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股东可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
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申请。
《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解散。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可以在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上提议解散,决议解散需要经过特别表决。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如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作为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当股东产生矛盾,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做出解散决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