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 1、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2、与本案当事
公安机关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有:①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②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人民警察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符合法定情形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公安办案指回避制度是指公安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办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公安办案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办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
符合法定情形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公安机关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有: ①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当事人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被侵害人。 ②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办案人民警察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
仲裁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等。
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与本案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符合法定情形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1、是本次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2、与本次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3、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影响审判公正的关系的,需要回避。此外,由于需要回避的对象不同,而决定回避的主体也不一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 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