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09
犯罪预备也是会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犯罪预备的相关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对行为人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属于犯罪的一种形态。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于犯罪预备小于犯罪既遂。因为,它较之犯罪预备,已实施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直接威胁到
犯罪中止,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对于中止犯,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
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
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在刑事犯罪中的从犯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所以不能够说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主犯未满十八岁,从犯已满十八岁,从犯要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的从轻
毒品类犯罪根据涉及罪名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以贩卖毒品罪为例,只要贩卖毒品即构成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走私、贩卖、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7克,不具有从重、从轻情节或者其他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200克;2、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40克至200克;2、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三)七年至十五年:1、走私、贩卖、运输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认定为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