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最后
代位继承人需要承担下列义务: 1.以遗产继承的份额为限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选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执行遗嘱的义务。 3.管理遗产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但是不能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转继承办理流程为: 1、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 2、其他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遗产的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分割已经死亡的继承人部门的遗产。
继承权可以放弃,但不可以转让。因为继承权作为法定权利,其与身份紧密相关,有别于一般的民事权利,故不可以转让。但在继承完成后,继承人可以将所继承的财产所有权转让或赠与其他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继承方式,两者都存在子女死亡的事实,被继承人的遗产都是由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但作为继承遗产权利转移的方式,两者在本质上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继承制度,存在着根本区别。
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法定继承开始后,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是的。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
在实行代位继承时,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只有当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继承的权利的时候,第二顺位的代位继承人才可以代位继承。
第二顺位不能代位继承权,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