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根据与实际医疗时间、本人的工资等判定赔偿数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十级工伤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亡期间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
如果因工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应当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核算赔偿数额,再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职工依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以获取如下赔偿: 1、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 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
工伤死亡赔偿金支付的三种方式: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交通事故劳动者全责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对方全责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先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向侵权人追偿。但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用重复支付,各地法院所执行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范围并不一致。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
首先进行工伤治疗;然后申请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律师全程代理;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进行工伤保险理赔。如果没有及时提出工伤认定超出了期限,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照原标准按月支付,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