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需要一定条件才能生效。比如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比如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该情形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意思表示,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者是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严重误解和明显的不公平等。但是,效力待定合同缺乏的是,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
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效力待定合同还没有发生效力,对合同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可以被追认或被撤销;可撤销合同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出现可撤销事由,需要撤销合同,撤销后的合同自始无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在于:1、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尚未确定,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合同;2、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无意思表示,或者主体资格不适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而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而言是不可以撤销的。可撤销的合同仅限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而效力待定合同可能导致的结果仅包括继续生效和确认合同无效。
可以撤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除纯获利益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
效力待定合同能撤销。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对其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合同被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效力待定合同,不是可撤销合同,不能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同意或追认才能生
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区分如下:效力待定合同需要一定条件才能生效,如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的,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该情形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不是待定。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