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9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伪造、变造
伪造金融票证罪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 伪造金融票证罪表现形式如下: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行为有: 1、对象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 3、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 4、主观上是故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伪
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伪造证据罪是指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制造伪证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最高院关于司法鉴定的解释是: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最高院关于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要件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故意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是指行为人实际支配、控制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惩罚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才构成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诈骗罪司法解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四、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五、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六、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