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 1、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且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
撤销权的4大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
民法典中撤销合同撤销权人具体有下列几点: (1)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 (2)受欺诈的合同当事人; (3)受胁迫的合同当事人; (4)受损害方的合同当事人。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
业主权益包括: 1、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对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3、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建筑专有部分的权利; 4、社区公约的投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
业主享有以下这些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等等。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债权人撤销权有下列效力:法院可依法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可判决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以其债权为限,并且需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间内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基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提出撤销的权利。债务人如果做出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这些行为,会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一般是
债权人撤销权性质如下: 一、请求权说。撤销权的本质是对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益的第三方要求其所得利益的权利另一方面,请求撤销的诉讼是支付的诉讼; 二、形成权利理论。撤销权是根据债权人的意思,追溯和消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另一方面,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