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
业主撤销权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未行使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可撤销合同,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签订合同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合同时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时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法定其他事由等。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债务人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恶意;如果有相对人的,相对人也存在着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故意。
撤销权的效力有: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或转得人返还其所受利益;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自始无效; 3、对受益人、转得人的效力,受益人、转得人负不当得利返还义务。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有: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2、赠与人可撤销的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只有在被撤销后才归于无效。 3、合同的撤销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