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公司解散的效力是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也可以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的原告可是是股东,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公司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因此,公司解散的效果是: 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
申请公司解散程序如下: 1、申请召开股东会; 2、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3、成立清算组; 4、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确定清算方案后实施; 7、清算完成,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会被强制解散: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一是请求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达到百分之十以上;二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三是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四是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公司强制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起诉公司解散的受理条件包括: 1、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 2、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法院将受理该请求。解散后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