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的期限为六个月。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存在有相应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等情形的,再审申请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再审程序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
行政诉讼的再审期限为六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该期限可以相应延长。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
行政诉讼再审立案的期限,可以参照一审的立案期限,一般是七日;如果再审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1、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 2、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人民检察院抗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法律效力的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后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在行政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
行政诉讼撤诉后是否还可以再起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2、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
行政诉讼撤诉后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者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撤诉后,就算当事人有新的证据也不能再提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