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
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一)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将会涉及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拆迁的问题,需要对附着物所有人进行补偿。这一补偿的标准是由省一级政府制定的,各个地区都不同,所以无法一概而论。可以明确的是,附着物的补偿方式有多种,例如:重新划分宅基地建房、金钱补偿、提供安置
以下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 (4)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
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根据法律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
以下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1)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土地。 (2)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土地。 (3)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 (4)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于农民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征地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向公告指定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以及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集体土地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买卖,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