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
如果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且毒品的数量符合毒品犯罪的立案标准的,可认定为毒品犯罪。
贩卖毒品罪的连续关系的含义是:场所上、时间上不接近,相当于同一构成要件的行为在场所上、时间上被连续实施,这些行为基于指向同一法益侵害的一个故意的情况,包括也被认为一罪。
行为人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认定为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贩毒罪既遂判定如下: 1、贩毒罪属于行为犯罪,行为犯以完成法定犯罪为既遂标志,开始犯罪; 2、如果法律要求的程度是完成犯罪行为,不要求造成物质和有形的犯罪结果,那么这种行为的实施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完成行为; 3、毒品犯罪的核心环节是
认定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依据为: 1、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2、贩卖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
贩毒没有毒品是不能定罪的。贩毒的案件,一直是政府严重打击的重点案件。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我国相关的法律的明确规定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是多少,都应该进行立案追诉。但是如果贩卖毒品案,没有相关的证据以及线索的,达不到立案标准
(1)当贩卖毒品的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也即双方达成买卖契约的,就应当认定为构成既遂。 (2)贩卖毒品罪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如果行为人没有实际交付毒品,而仅与他人达成协议,不能认为贩卖毒品行为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贩卖毒品罪主体。 2、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3、贩卖毒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部分毒品尚未出售流入社会,且数量较大,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当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只是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
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贩卖毒品行为的,也是可以定罪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1、走私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