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规定是一年。提出申诉、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
劳动争议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断的情形,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劳动争议的诉讼条件: 1、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 2、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4、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5、有效时限内提出诉讼。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
劳动仲裁法解读调解申请: 一、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就是采取书写调解申请书的方式,提出调解申请。 二、口头申请 调解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形式,法律不要求有严格的形式,因此,申请调解,也可以口头申请。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 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不服仲裁的,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 1.首先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依法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