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公住房与公租房的区别。公住房与公租房虽都由国家所有,但最终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公住房是可以变更的。具体如下:1、两者在能否获得住房产权上有区别。公住房在经过一定的手续和程序后,能够获得房屋所有权,公租房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可通过其他方式取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由纠纷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办理条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
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与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
1、首先必须要足额缴纳长期住房储金满三个月,不满三个月是无法提取的,然后你在本市是没有买房的,然后你租住的房子是用来自己住的,不能是租来又租给他人,这样就可以提取自己的或者自己配偶的长期住房储金用来支付租住的房子的房租。 2、每年的长期住房
公租房住满5年后续租需要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材料合格进行受理,核实无误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发布公告,经过公示期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已购公房的分割: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
按照公租房政策规定,承租期间,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暂时无法退房的,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过渡期后仍无法
结婚后有房应当退公租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退公共租赁住房。所以,结婚后有房就不符合公租房的使用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材料: 1、公租房的申请书; 2、自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应当敦促承租人履行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