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上诉和抗诉的区别主要有: 1、主体不同:上诉的主体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诉的主体是公诉机关,当然,自诉案件的原告也可以上诉。 2、法律后果不同:刑事案件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但如果是公诉机关提起抗诉的话,则法院有可能判处比一审更重的刑罚。 3
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某一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两者不是一个概念,答辩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自后开始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如下: 1、产生根据不同,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
公司法三大原则如下: 1、利益均衡原则,是指公司制度的安排及实现,是基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影响公司及社会发展的多种利益关系进行分析、均衡的原则。 2、分权制衡原则,是指公司有效运转的制度安排与实现,是以对公司各种权力合理分配、相互制衡为出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
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区别在于产生依据不同,而且权利也不一样。具体而言,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并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存在。而且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一旦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仍然享有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诉判决的权利,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作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则债权人便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实现债权。
票据的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债务人的合理权益。但对票据的抗辩如不如限制,有关票据债务人随意地抗辩就会影响票据的流通性。对此《票据法》对抗辩作出限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
民法中的抗辩权主要有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主要是指在出现法定情形时请求中止;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