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倒签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合同倒签大部分产生于与企业日常经营生产密切相关的项目中,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企业内部管理疏
在诉讼中当事人通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如下几方面的证据:1、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有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经营资格证据材料,以及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的证据材料。2、提供合同书原件,以便查明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主要条款是否明确、齐全
1、承包的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 2、解决合同纠纷,应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1)双方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 (2)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单位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
在诉讼中当事人通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如下几方面的证据: 1、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有法人资格,或者合法经营资格证据材料,以及合同签订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限的证据材料。 2、提供合同书原件,以便查明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1)选择最佳的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2)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应注意的问题,仲裁协议内容必须具备三个要素: 一是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是要有仲裁事项; 三是要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用特征履行地的规则来确定管辖。特征履行说认为:在双务合同中,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2.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3.合同无效结算纠纷;4.黑白合同纠纷;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6.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7.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工程合同纠纷争议是因工程合同引发的各类纠纷的统称,例如因工程合同的效力、履行等问题引发的各种争议。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 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认合同纠纷中的效力: 一、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二、合同是否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
债权债务的规定有下列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以及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特定义务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