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
工伤认定下来后,还需要执行以下程序: 1、如果劳动者伤势严重,如骨折,在伤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对因工伤造成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和停工留薪期进行鉴定; 2、相关鉴定结论出具后,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书丢失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除了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以下情形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
公司不做工伤认定的,职工可以自己申请。一般来说,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单位不申请的,员工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可自行申请。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残疾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申请工伤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