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给出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具体说明有以下几点: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员工严重违反公
公司变相辞退员工的,员工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到人社局申请调解、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此外,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公司要辞退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的,可以裁员,但是裁员比较麻烦。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你可以直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
公司强行辞退员工不给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
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不合格的职工,即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职工,并且公司对于工作岗位要有明确的岗位标准,而不能仅仅依据公司管理者的评价来决定员工是否合格。 再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二)项规定,即使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也不可以直接辞退,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