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处罚听证后,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现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如果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则不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的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
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等。
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听证内容对当事人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听证后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为: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听证内容对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认定,作出给予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在对行政处罚进行听证后,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发现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如果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则不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
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可以进行听证程序的: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的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以及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