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单位职工受工伤的,一般不可以去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劳动者受伤,如果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则工伤期间的所有赔偿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伤残期间的赔偿。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
申领工伤待遇职工本人和单位都可以办理,等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职工可以本人到当地的社保局提出申请,需要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卡等材料。一般来说,只要是材料齐全,社保局受理后会在两个星期内发
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照最重的伤残等级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
工伤赔偿单位一直拖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余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用、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拓展训练时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参加拓展训练活动属于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在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相关赔偿。
工伤鉴定后单位仍不赔偿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请求相关部门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