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公司清算要成立清算组。公司的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是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债务仍应当由总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子公司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两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两者都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且不用对彼此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是以一个公司分立成多个公司。合并后财产后合并后的公司承继。分立是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
公司分立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还需要分割公司财产。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解散后,所有的债权债务仍然由公司承担,因为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由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改制后的债权债务一般而言是仍然成立的。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继承。
公司分立之后,债权人可以向分立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法律规定公司分立之后原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