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赔偿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
工伤失去劳动能力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意思是你受伤属于工伤,但是没有评上伤残等级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意思是你受伤属于工伤,但是没有评上伤残等级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
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劳动者可以分别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获得以下赔偿或者待遇: 1、从保险中获得: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残疾辅助具费;如果被评为一到四级伤残,还享有伤残津贴;工亡的其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从单位可获得:
工伤保险相关法律并没有将精神赔偿列入工伤保险待遇,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
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超过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