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一般是指故意通过放火、决水、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或和这些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
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
危险驾驶罪的最高量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刑期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因此具体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性质、情节、悔罪态度等因素来裁决。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客观方面。追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
刑法条文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属于刑法分则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犯罪,它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不特定的多数人都可能造成伤害。那么,刑法条文对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究竟规定了怎样的处罚标准?
最新的量刑标准:根据《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
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因追逐竞驶,导致情节恶劣的; 2、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具体指的是驾驶人每100毫升的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则属于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
经济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的,如果一次欺诈行为的金额没有达到三千元的立案标准,但存在多次欺诈的行为,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经济诈骗数额较大,一般判处三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