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无效婚姻的法律认定: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该婚姻属于重婚; (二)结婚的夫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结婚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
婚姻无效后果。 一、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原则判决。 三、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相关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关系不论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
无效婚姻因存在下列情形而无效: 1、婚姻当事人有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而无效。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
无效婚姻是一直无效的,并追溯过往。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
一、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原则判决。 三、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 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其他后果。
婚姻无效的后果是: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