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是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就是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针对较轻的犯罪行为。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相比是更加严重的,因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较大,所以更为严重。《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属于刑法的强制措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意思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了变更强制措施还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是解除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下: 一、自行变更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 犯罪嫌疑人
取保期满能变更强制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 1、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 2、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