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江苏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对员工补偿一般是按经济补偿为准,以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法律规定向员工支
公司纳税标准是规定公司的年收入一旦大于50万元就属于一般纳税主体,为了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存在,公司在完成纳税申报之后,会计人员就必须要认真计算公司应该缴纳的税额。若是职员无意间发现了公司漏税此时也可以举报。 公司纳税标准是公司纳税标准是规定
企业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
普通合伙企业要分摊债务,可以按照约定进行,首先合伙企业的债务可以由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负担如下: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方式为:如果合伙企业对于财产分割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各合伙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各合伙人之间平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应当用企业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至于各合伙人如何分摊,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摊也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摊,不过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分摊比例,不能成为拒绝债权人还款要求的理由。 不论
1、按照合伙协议分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加入合伙时需要确定出资,出资额确定后将按该比例分红,并一起确定到合伙协议中。 所以,不管是中途加入合伙企业,还是一开始加入合伙企业,首先是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分红比例解决。 2、合伙人协商确定分
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
汇总企业分支机构申报时应当合并到总机构申报。企业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是企业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