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相对方的公
1.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赃”是指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通过犯罪手段非法获取的赃物,包括金钱和物品); 2.退赔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所得的赃物已被非法处置或者毁损而无法退还被害人原物,而
假释不需要交钱,办理假释需要以下手续: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等侵犯财产罪,破案后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在审查起诉的阶段,确定了罪行以后所收缴的赃款赃物等都应该退给受害者,对于一些违禁品也应当予
判三年,执行刑期一年半以上就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等侵犯财产罪,破案后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在审查起诉的阶段,确定了罪行以后所收缴的赃款赃物等都应该退给受害者,对于一些违禁品也应当予
退赃证明交给监狱可以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
如果满足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第一、犯罪情节较轻;第二、有悔罪的表现。
拘役期间是不符合假释的条件的。但拘役是可以保外就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监外执
必须退赃。法院判决的罚金,是刑罚的一种,被告人应当缴纳。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被执行人没有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同时
死缓不能假释,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备了假释的条件才可以适用假释。
销赃犯决定退赃的应当将案件在哪个机关返还给哪个机关。具体如下: 1、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返还给公安机关; 2、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应当返还给检察院; 3、在法院审理阶段,应当返还给法院。可以主动返还赃物,也可以联系家属帮助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