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属于担保的两种方式。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担保则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否则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或者
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连带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
民间借贷的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
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中的债务人和保证人是连带责任人,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
(1)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 (2)两者作为被告的情况不同; (3)两者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不同; (4)两者的抗辩权不同; (5)两者在保证合同中标示不同。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