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经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赔偿的权利,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
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且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向法院提出请求离婚损害,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判决。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有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并且因此离婚,那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具体申请方式时可以与对方协商决定损害赔偿数额,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提供以下证据: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2.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4.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家庭暴力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案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 3.一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4.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5.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
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有法定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
不一定需要赔偿,若男方有证据表明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民法典》中规定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那么此时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才能要求出轨的一方作出损害赔偿。 反之,一方出轨但是未跟他人同居,原则上法院将难以支持离婚赔偿的请求。不过,如果离婚双方对赔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法律严格规定,只有是以下情形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的过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