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宅基地面积屋占地面积+空坝面积。根据规定,如果平原地区人均耕地少于1000平方米,宅基地不能超出200平方米,如果耕地达到了1000平方米以上,不能超出233平方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1、使用耕地的,总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 2、使用荒山荒地的,总面积不超过210平方米; 3、使用其他土地的,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另外,每户家庭以4人为基准,市五区每户建筑占地不得超过80平方米;四县(市、区)范围内每户建筑占地不得
宅基地的⽤地⾯积限额为:三⼈及三⼈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的农户100m2以内,五⼈的农户110m2以内⼈及六⼈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使⽤⾮耕地的,每档最⾼可增加15m2区有条件利⽤荒坡、荒⼭建房的,每档最⾼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在一般情况下,宅基地需计算院子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
在一般情形下,院子面积包含在宅基地面积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