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怀孕女职工权利: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工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一般来说辞职后个人想继续缴纳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纳方案,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方式如下: 1、养老保险: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
女职工怀孕期不可以被辞退,辞退属于违法行为。不但不能辞退,而且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如果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了,女性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辞退怀孕女职工的补偿有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
女性员工怀孕的话,用人单位不可以被辞退该职工。不但不能辞退,而且如果合同时间到了,要顺延到怀孕期,还有哺乳期结束。如果被违法辞退了,女性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只要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产期,没有严重过错的,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用人单位认为女职工隐瞒怀孕事实,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行为。理由是,用人单位这一录用女职工的限制性条件,实际上既是剥夺了怀孕妇女获得劳动的权利,同时又侵犯了妇女的生育权,是违反了妇女权益保护法违法行为,是对怀孕妇女
公司逼迫员工辞职,如果员工并无过错情形的,例如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等情形的,员工可以拒绝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员工如果因此被迫辞职的,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