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孕期病假有工资,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已满4年不满6年
怀孕女职工合同期满的,顺延至产假结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怀孕职工辞退补偿标准为,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双倍赔偿,在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作作为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怀孕女职工产前休假的规定是:可以休15天。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其他。
女职工怀孕的假期有: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产前检查:女职工孕期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入职前查出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女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是法律赋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权利,怀孕与否也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因此单位如果以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事实而辞退员工,显然是违法的。
员工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是不会被辞退的。如果单位和个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此时属于入职后意外怀孕的,则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该员工的。如果是该员工隐瞒的情况正是单位招聘员工必须排除的条件,则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无效,用人单位可
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前提下,如该员工所处工作岗位确实不允许其随意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如其执意坚持要请或者擅自旷工不来上班,一旦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可以合理调岗,但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且不能降薪。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劳动,非孕妇意愿不能强行调岗。
入职前发现怀孕一般不会辞退,但怀孕的女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会被辞退: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