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父母的变更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中国香港地区的结婚方式,主要包括了律师或者教会见证以及直接登记的方式。具体来说,首先,香港结婚可以通过直接登记。也就是说,由拟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并且由登记官核发登记证明书。比较特殊的是,律师见证和教会见证。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取得的受赠财产,不一定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过程中,能够被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
女方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在婚前书面约定房产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可以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首先,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同时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判决。换句话说,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按照个案的情况
如果离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法要按照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区别和判断。首先,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就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可以决定由其中一方取得所有的财
二次离婚资产的分割问题,与第一次离婚的规则相同。首先,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财产的分割问题。协议成功的话,需要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来确认财产的具体分割份额以及方法。其次,双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之诉,由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存在纠纷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的婚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人民法院将要求离婚双方上报婚姻期间财产所得情况,查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男女双方平均分割。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想要避免一方在离婚的时候转移财产,那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就是双方在日常生活之中,不要将财政大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外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绝不可掉以轻心
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