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主要包括: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财产分割包括的内容: 1、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2、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内容是:离婚时,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婚内财产包括自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到离婚期间所得的合法财产,具体是指双方在婚内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收入。法律规定,夫妻在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能分割夫妻财产,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
婚内财产分割能起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
离婚财产分割书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自愿离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 (4)债权归属及债务承担的约定; (5)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的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一般包含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就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第二部分就是家庭财产分割的内容,如财产的归属等均要写明。第三部分就是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的救济措施。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具体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