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一个担保人为多人做贷款担保,通常是可以的,只要你具有代偿能力,不需要有完全的代偿能力,这是物权法担保物权部分的最新规定。这其实不是给几个人担保的问题,关键还得看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不一定的。最好是父母。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是别人。如果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个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是可以让其他直系亲属来做担保人的。如果学生是孤儿的话,其他法定监护人做担保人,或者自愿做担保人的人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如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要担保人,但由于同学们没有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需要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
在助学贷款中,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的,所以助学贷款逾期是会影响担保人的。一个是担保人的征信记录会新增助学贷款逾期记录;二是担保人会被银行催款,甚至有可能会被起诉。 所以,给别人做了助学贷款担保后
借款人死亡的,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 1、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应当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欠款,如对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担保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2、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
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做贷款担保人: 1、该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年纪在18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即可; 2、本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证件,在贷款申请的所在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的; 3、担保人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