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生父母不能继承过继孩子的遗产。 在子女过继后,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不能继承过继子女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
关于无遗嘱的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
遗产继承人独自隐匿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部分遗产,而且在分割时隐匿遗产的继承人可以减少其继承的遗产。 在起诉时原告要注意搜集对方隐匿遗产的证据。如果有必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保护被继承人隐匿的遗产。
孤寡老人死了侄女不一定可以继承遗产,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之中规定了侄女可以继承遗产的,此时侄女有继承权。若是没有,只有在孤寡老人的父母离世,侄女的父亲离世,此时侄女才会有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也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出嫁并不会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出嫁女儿是可以继承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应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失独老人的遗产谁继承要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
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失独老人的遗产的处理:老人去世后,有债务的,其遗产可用以偿还生前债务;仍有剩余或者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处理;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
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