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7
对公益性赠与债是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所以,具有公益性的赠与需要按照约定进
行使赠与撤销权不是必须通过诉讼,赠与人也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享有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如果经过公证的赠与出现以下情形也可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有下列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撤销权行使应该遵循的原则:必须由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夫妻之间赠与财产撤销权的行使:赠与人提起撤销权之诉,依法要回其赠与给配偶的财产。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民法典》中有关撤销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等。
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如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以撤销,包括下列三种: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赠予继承人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但是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行使期限只有六个月。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存款赠与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条件如下: 一、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二、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具有下列区别: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 2、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
已经履行的合同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能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