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7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表现为: 1、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 2、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务人是否可以放弃继承权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因减少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有三种处分行为:放弃到期债权,免费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有: (一)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但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流程: 1、自知道起诉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立案、受理; 3、经过审理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的判决或者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包括: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
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
撤销权灭失,如果没有其他使合同丧失效力的情形,合同是有效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有重大误解的是九十日;而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就消灭。
有,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能够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是起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案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