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三款又规定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只有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股东出资转让的程序: 1、欲转让的股东像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表决。股东之间转让不用经过股东会同意。 2、转让出资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要依法进行评估。 3、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4、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该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
有下列形式: 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 2.实物作价出资。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用工业产权出资,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
股东抽逃出资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成抽逃出资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15%的罚款; 3、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没到位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其法律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兮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 除了公司可以
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这些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
一个是虚报注册资本罪;另一个是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如果股东承诺要出钱但是一直没有把钱打到公司账户,说要出物,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等,就称作虚假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