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跟集团公司签的合同钱能付给分公司。但是需要总公司与分公司协商好,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
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所以应当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如果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话,财务审计、制度审查应该更加严格,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和子公司签比较合适。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
集团签合同分公司付款是可以的,前提是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签订的合同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也可以开发票,但是合同也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
一般三个子公司可以成立集团。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
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运营模式不同,集团规模大,可以利用多个有限公司的资源。有限公司都是独立运作的,只要达到每年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