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2、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3、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
发回重审合议庭组成人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发回重审的案件,都不能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审的案件为第一审案件,具体为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
发回重审的案子都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另行组成合议庭是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进行审理的审判组织方式,是回避制度的一种体现。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案件,无论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审理案件时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民事二审,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
(1)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2)程序问题。 2、根据《刑事诉讼法》23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
一般来说二审的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三或五或七这样的单数。如果发回重审的案件,那么原审的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一般情况下最少是由三人组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论是一审法院审理还是二审法院审理,都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会在发回后的三个月内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发回重审的案子开庭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时间。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论是一审法院审理还是二审法院审理,都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会在发回后的三个月内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