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商品房房产证未下来无法办理转让。房产证是拥有商品房所有权的证明,房产证未下来的商品房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其转让的行为一般属于无权处分。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有: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的,拆迁款不得被原承租人继承。如果补偿款在承租人去世前就发放下来,其中一份就应属于承租人,承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这笔拆迁补偿款。
动迁房指的是安置房,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商品房是由开发商建设可以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在市场进行交易且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房屋质量有差异。动迁房
除了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都应当给予补偿,但是对于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应给予适当补偿。其中,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临时建筑是指
房屋拆迁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产权证不一样。 1、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一般不是完全产权。商品房在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购房者买了之后是有完全产权的,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
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是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拆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针对非住宅类房屋,即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按各省市的标准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一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价远远低于同地段商品房售价,甚至低于同地段的二手
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两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置换,两者标准有所不同,货币补偿的标准是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而产权置换可得到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即上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
出现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时,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