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打击报复证人罪包括以下四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
应通过下列条件界定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行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打击报复证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因素(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你说的领导可能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你是案件的证人,该领导对你调离岗位,是一种打击报复行为。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的特征在罪状上已经反映出来,即第一,行为特征是“打击”,第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个人放高利贷打伤人是犯法的,如果对方构成轻伤且放高利贷的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理态度,则放高利贷的人会触犯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
受理犯罪案件的流程: 1、报案人向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警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