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因疫情不能上班,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指一个月),工资照常计算;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仍不上班的,则职工只有生活费;如果职工已经复工的,则按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算。
疫情期间不能上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因疫情未上班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
因疫情未上班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
防疫期间不上班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因疫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且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深圳疫情期间不能上班的工资企业也应当照常发放,企业不得因此而少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不如果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里面明确也规定了,劳动者工资不受疫情原因影响。而且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还
疫情期间,劳动者上班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支付工资。当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疫情期间不能上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工资结算方式如下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
疫情期间耽误上班,工资应当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不发或者少发劳动者工资,不得影响劳动者正常报酬及待遇。国家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社会保障部门已经明确发文规定了疫情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企业不得因此克扣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